在2002年,襄樊市老河口市发生一起宾馆服务员高莺莺身亡事件,这件事情被报道后,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对于她死亡的原因也出现了很多说法,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高莺莺死亡事件始末。

高莺莺死亡事件始末

2002年3月15日,襄樊市老河口市宝石宾馆服务员高莺莺在宾馆身亡。第二天警方指派的法医组尸检后得出结论,她是坠楼自杀死亡。后来国内的一些网站转载了关于这件事情的报道,并对高莺莺死亡的原因提出了质疑,报道一出后引起大家的热议。

2006年,公安部、省公安厅和襄樊市公安局联合对高莺莺死亡事件进行复查。检方认为是高天虎捏造事实,并伪造证据,诬告陷害王某某,想要让其受到刑事追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且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高天虎的行为构成了诬告陷害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天虎在其女高莺莺自杀坠楼死亡后,把自己的精液留在高莺莺死亡时所穿内裤上,伪造证据,捏造王淑军指使他人奸杀高莺莺的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导致出现大量失实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

高莺莺死亡事件的经过

2002年3月15日晚9时许,湖北省老河口市宝石宾馆保安、娱乐部经理曹会柱发现宾馆的服务员高莺莺不在她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然后召集员工寻找。晚上10时许,宾馆员工魏江波发现宾馆洗衣房平台上有一滩血迹,高莺莺侧躺在平台上,然后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医生检查已经死亡。

晚上11时33分,宝石宾馆董事长王淑军打110报警。警方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照,法医对高莺莺尸体进行了体表检验。尸检后,高莺莺死亡时所穿衣物由高天虎胞弟高天有带走,后交给高天虎、陈学荣夫妇。后来警方认定她是坠楼自杀,高天虎要求宝石宾馆为高莺莺之死赔偿人民币20万元,被宾馆以自杀理由拒绝。